第35章 主簿也有主簿的上司

“两者都是。”梁青册戴上薄银手套,隔空验过晶体,却没有把它交给任何一方,“破契案结以前留在云溪;清账结束仍未定罪,便按贡物上缴。谁想提前取用,先拿青州批文。”

他重新封匣,在原有四道印外加盖山契司第五印,又把钥匙分成两半:一半留县衙,一半由随从收走。看似比罗横川保管时更严密,实际也把血髓从任何一名本地见证人手中彻底拿走。

核贡结束后,罗横川在巷口问:“看清没有?”

“东西是真的。至少今天还真。”

“那你担心什么?”

“他不必换假。”顾长安看着青衣随从抬走铜匣,“只要十日后把它合法写成贡物,白骨涧案便会少掉最要紧的妖材证据。杀人灭口会留下尸体,改一个归类,只留下一枚更大的印。”

……

清籍第一日,县衙外排出四条长龙。

第一队验正常户籍,核姓名、生辰与田税;第二队是无籍,问来路、口音和身上是否有别县印;第三队专验复籍,须带担保人、原死亡文书与债契;第四队最长,凡欠税、欠保银、欠山安费者都站在那里。

队伍最右侧另搭了一座灰棚,匾上写“待分”。前面一个老人排了两个时辰,书吏只问他担保人是谁。

“三年前死了。”

“另找。”

“我在云溪住了四十年,儿孙都在这里,还要找谁?”

书吏在文书上盖一枚灰印:“无保,待分。”

老人被带进右棚。他的儿子想拦,当场又被查出欠两年山安费,跟着站进第四队。清籍尚未查到妖物,也未查到假账,先查出了一批可以填缺额的人。

另一队里,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来复亡夫的籍。男人三个月前从山里回来,腿瘸了,原里正却已按“失足坠崖”领过抚恤。书吏让他们先退还四两抚恤,再交二两担保银;妇人拿不出,男人便被单独系上灰绳。

“人明明站着,为什么先退死人钱?”她问。

“账已结。”书吏道,“要重开,自然先还旧账。”

妇人还想再说,身后排队的人却催她快走。大家都怕自己今日验不完,明日便失去这条队伍里的位置。规矩不需要每个人都相信,只要让所有人害怕比别人晚一步,队伍自己便会往前推。

轮到顾长安时,保籍铺钱掌柜亲自出面。那七百五十文利息没有白交,至少让对方仍肯承认担保关系。

书吏翻到“恒济柜”转押印,动作立刻停下。他把债契送进内堂,不到半刻钟,一名青衣吏便出来传话:“巡核使见你。”

屋里只有梁青册一人。桌上并排放着黑、青两本册:黑册是云溪县户籍,青册是山契司额册。顾长安站定后,他没有先问白骨涧,只照册念道:

“顾长安,十九岁。原籍云溪,死于黑风岭,尸骨无存。后由保籍铺担保复籍,本金二十五两,现转押恒济柜,柜面估值二十四两九钱。”

“我只交过利息,本金为什么少一钱?”

“债契转押有折价。”

“人在保籍铺值二十五两,到了你们手里只值二十四两九钱?”

“不是人,是债。”梁青册抬眼,“人若无债,不归恒济柜。”

说得很讲究。仿佛只要把“人”换成“债”,后面拿去填山契缺额的便不再是一条命。

顾长安问:“恒济柜是谁开的?”

“青州山契司。各县无法清偿的活籍债,由恒济柜统一收押。债在人在;人无力偿,可按柜值抵山契缺额。”

“我一直按月付息。”

“所以暂不收你。”

“暂到什么时候?”

“此次清账结束。云溪县若补齐七十一口,你的活籍继续有效;若补不齐,复籍待验者优先填额。”

顾长安忍不住笑了一声:“白骨涧里,我已经按三十二两被卖过一次。现在白骨涧没了,我还得拿自己补一次?”

梁青册翻过一页,认真核了核:“顺风脚行交货价三十二两,恒济柜收债价二十四两九钱,分属两账。按现行条文,可以。”

沈砚秋至少还会拿“死三十人救三千人”替自己垫一层道理。梁青册连这层布都不要。在他眼里,第一笔是货价,第二笔是债值;同一副皮肉被写进两栏,账没有重复,人便不算重复。

“听说你从白骨涧带回一本黑账。”他忽然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