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火痕

城南那座宅邸,朱晦蹲了三天。

蹲守是老营的行当。宣大巡边,蹲一个山口,一蹲就是一夜,雪埋到膝盖,也不许动。蹲守的规矩,他十六岁就学会了:等,别急;看,别盯;走的时候,别让人记住你的背影。

他换了一身旧棉袍,压一顶破斗笠,在巷口斜对面的茶摊上坐。一壶茶,一碟干果,从早坐到晚。

茶摊的伙计问他几回,他答:等人。等人,等得久了,伙计也不问了,只管续水。他茶喝得慢,续水续得伙计都替他心疼。

三天里,那扇黑漆门开了十几次。进出的,有送菜的,有挑水的,有骑马的官差——他认出两顶轿子,轿帘掀开一角,露出半张脸,他记下了。门房换过一班的工夫,他数过:卯时开一回,午时开一回,酉时关。规矩,像点卯。

他也认出了那日给孙昭捧漆匣的年轻后生——王府的人,跟着孙昭出城,又跟着回来。那后生进出三回,每回都走侧门,不从前门过。侧门的门闩,比正门新,是后安的。

第三天黄昏,来了一辆马车。

马车从巷子另一头驶来,乌篷,无帘,车身没挂任何王府的记号——可车辕上坐着的那人,朱晦认得。那日在馆舍门口,给孙昭捧漆匣的年轻后生。王府的人。

马车在宅邸后门停下。后门开了,出来两个人,架着中间一个——架着。

那人两条腿打着晃,几乎是被拖出来的,左脚沾地,右脚悬着,像断了根弦。他被塞进马车,头垂着,看不清脸。塞进去的时候,他的右手从袍子里滑出来,垂在车沿上——手背上,一片烫疤,红褐色的,从手背爬到手肘,像是被火燎过一整片。

朱晦端茶的手,顿住了。

烫疤。火燎的疤。他想起赵登科回信里的话——火夫老郑,总督衙门文书房那场火之后,人就不见了,与宋知节跟班吃过酒。火夫。烧火的,手上没有烫疤,反倒怪了。

可他又想:烫疤算不得铁证。宣大烧火的,十个里有八个,手上有疤。单凭一只手,他认不出老郑。他盯着那只手看了很久——疤的形状,从手背爬到手肘,像是一整片燎过去的。老郑在宣大烧了十几年灶,手上该有这样的疤。可也可能,是另一个烧火的人。

他放下茶盏,摸出几文钱,压在碟下,起身就走。茶摊伙计在背后喊:爷,您的茶!他没回头。不管是不是老郑,一个瘸腿烫疤的人,被人架着,塞进王府的马车——这件事本身,就够他跟上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