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三:待东北军入主民国中枢,德意志帝国需率先在列强中宣布,无条件放弃此前在中华民国境内拥有的一切租界、租借地、领事裁判权、驻兵权等一切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特权,并同时正式、公开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享有完全自主的关税权。
这一条让冯·欣策的呼吸略微一滞。
放弃租界和特权,这触及了列强在华利益的根本。
但他转念一想,如果德国能借此机会,以“主动放弃殖民特权、支持民族自决”的“高尚”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上。
不仅能赢得新生的、强大的中华民国政府的极大好感,建立特殊的盟友关系。
还能在道义上打击竞争对手英法,指责他们仍在坚持殖民主义。
这未尝不是一步重塑德国国际形象、分化对手的好棋。
他沉吟着,觉得虽有阻力,但战略价值巨大。
条件四:德意志帝国需向中华民国提供长期低息(年息不高于1%),或无息的财政与经济建设贷款,贷款总额不得低于100亿德意志马克。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拨付,每个周年期拨付金额不得低于10亿德意志马克。
该贷款协议的正式生效与执行起始日期,需满足以下两个前置条件同时达成:
1. 东北军成功入主民国中枢;
2. 同盟国集团与协约国集团正式签订停战条约。
看到这庞大的贷款数额和极其优惠的条件,冯·欣策先是吃了一惊,但仔细阅读生效条件后,他反而冷静下来。
这笔巨款并非立即就要支付,而是绑定了“中华民国统一”和“德国胜利”这两个远期目标。
一旦这两个目标实现,德国将成为欧洲乃至世界的支配性力量之一。
届时拥有一个稳定、统一、工业化潜力巨大的中华民国作为盟友和市场,这100亿马克的投资很可能带来远超投入的战略回报和经济利益。
这更像是一份着眼于战后世界格局的长期投资协议。